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位于东埔及忠门镇的养殖池招租公告
受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对其位于东埔镇东吴村和忠门镇秀华村(共903亩)的养殖池塘进行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1. 招租标的:位置1.位于忠门片区养殖池(面积约697亩)。
位置2.位于东埔片区养殖池(面积约206亩)。
二、招租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公司(需实缴部分注册资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凡是与本公司或下属公司有合同纠纷的不具备此次投标资格)。
2、租赁期限:本次招租承包合同期为5年(具体详见附件合同范本)。
3、租金支付及递增方式:招标时,出租人以第一年度的租金作为竞标价,中标后的成交价作为第一年度的租金,从第二年起,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总额的5%逐年递增,租金每年收取一次。
4、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到期无息退还)。
5、标的用途限制条款:只限于经营水产养殖;未经许可,不得改变虾池的用途。
6、其他情况说明:该标的总合同期五年,每年一签,甲方有权每年对承租方即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核实,若乙方能按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将在五年内每年与乙方续签合同,若乙方未能在任何一个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履行或因政府开发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承租方租赁的虾池,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再与乙方续签任何合同,甲方收回租赁场所,并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乙方确认知晓此项特殊约定,乙方承诺此条款有效并同意按此条款履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每逾期一日则要支付5‰违约金并以此累加,逾期超过1个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7、该标的在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三、本次公开招租行为已经有关部门同意。
四、公告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1日
五、公开招租现场报价时间:2024年9月12 日下午3点30
六、公开招租现场报价地点:莆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
七、意向承租人注册、报名: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平台(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TPBidder/memberLogin?type=cq)注册、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20万元,请于2024年 9月11日17:30前把投标保证金汇入市产权交易中心子账号(网上注册报名后才能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意向承租人可从本人银行账户通过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汇入保证金,请勿使用现金缴纳,否则系统查询不到该笔保证金将无法竞价。
九、具体条款详见本次的《公开招租须知》、《公开招租规则》和《租赁合
同书》。
出租方联系电话:15359782080 翁先生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796215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221219 小林
本公告和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城投有限公司所有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 9月3日
公开招租须知
一、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一切交易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意向承租人必须事先向“中心”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加报价会。报价会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意向承租人有权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进入报价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对品质、数量等有任何异议。
四、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须缴纳款项转入指定账户。若逾期未缴纳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其保证金不予返还, 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五、各意向承租人必须自觉遵守现场会秩序,不得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保证金不予返还, 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承租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9月3 日
公开招租规则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时间:2024年9月12日 下午3点30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主持单位: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招租标的:1.位于忠门片区养殖池(面积约697亩)。
2.位于东埔片区养殖池(面约206亩)。
一、意向承租人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
1、仔细阅读并接受本次报价会公开招租须知的全部条款。
2、仔细阅读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条款。
二、本次现场报价会采用有底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各意向承租人持保证金回执单原件及有关报名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价会场领取竞价号牌。不按时领取号牌或不按时到报价会场,视自行放弃。
三、本次现场报价会起价及底价由出租方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起价及加价幅度在报价会上由“中心”报价会主持人公布,各意向承租人举牌应价,经“中心”报价会主持人三次报价,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应价,最高应价达不到底价不成交,最高应价达到底价时,报价会主持人宣布成交。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仍按本规则进行有底价现场举牌应价,确定承租人。
四、各意向承租人的竞价号牌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五、意向承租人须遵守会场秩序,如有捣乱秩序行为的,主持人有权当场取消报价资格。如各意向承租人有串通、操纵或垄断行为,主持人有权宣布报价无效。
六、确定最终承租人后,我中心按《莆田市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打八折收取交易服务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七、成交后,承租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承租人应当 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租赁双方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未中标的意向承租人保证金在报价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八、成交后,承租人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返还,以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为限,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九、若各意向承租人有违反《公开招租须知》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报价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出租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中心”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9月3 日
意向承租人承诺
本人(或单位)明白且自愿接受以上规则,并已领取编号为 号牌。
签 章:
年 月 日
姓名:
手机号: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收费标准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以产权交易总金额为基数实行差额累进计费,打八折后收费标准如下:
交易总金额 |
费率 |
|
1 |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
2% |
2 |
100-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 |
1.44% |
3 |
2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
1.2% |
4 |
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
0.8% |
5 |
1000-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 |
0.32% |
6 |
5000万元以上 |
0.16% |